2011年5月2日

公民新聞講座02:當我們同在一家─台灣同志家庭現況與家庭權益介紹

522(日)pm1:30-3:30
講師:lupy  (台灣庭權益促進會成員)
內容:1.台灣同志家庭介紹
          2.同家會簡介
          3.同志家庭權益
          4.同志婚姻法及伴侶法

地點:乙皮畫廊(花蓮市林森路210-2號,近博愛街)
洽詢方式:8334545 or  space.east@gmail.com (免預約,自由入場)


為了爭取同志的生育權、親權、婚姻權和伴侶權,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(簡稱同家會)於今年416舉辦成立大會。前身是女同志媽媽聯盟的同家會,經歷了七年的醞釀後,期望藉由正式立案發揮更大的影響力。同家會希望提高同志家庭的能見度,讓政府正視同志家庭的存在與正面價值,並給予相對應的人工生殖法案、生育政策、成家政策等支持。

談到為什麼發展了七年之後,同家會決定要立案,立案籌備委員之一的Lupy回顧歷史表示:「從2004年的邊緣同志口述歷史工作小組和女同志媽媽聯盟MSN群組開始,到2006年發行拉媽報,有越來越多的同志家庭感受到爭取權益的重要,需要一個正式組織,用團體名義發生,以爭取家庭權益,甚至推動立法。而且,過去依賴義工組織來進行工作,有時囿於個人職涯規劃而變動,有了正式組織之後,經由補助或募款,工作可以由支薪員工擔任,可以有比較好的延續性。」

志工Louiz則指出:「許多曾經步入異性戀婚姻、生兒育女的熟年女性,後來步入與同性伴侶相偕的生活,他們可能不知道自己原來有著女同志媽媽這樣的身分,同家會的立案讓這些曾經無所依歸、身份認同迷惑的主體找到方向。」同為同家會志工的Fran提出「同志家庭與異性戀家庭相容共存的可能性」,她認為同性戀家庭的存在不但不會影響異性戀家庭權益,更因為同志伴侶對生養小孩有更多思考與準備,因而充實社會更完整的家庭價值。


此外,就在正式立案前,同家會從一個拉子媽媽的組織逐漸轉變,包含更多元的同志家庭,尤其是男同志與其他性少數成員的加入,使同志家庭的想像更加豐富。男同志志工王鐘銘特別點出這個轉變:「相較於拉媽報為女同志媽媽紀錄,男同志在建立家庭、生養小孩方面的嘗試在過去是比較被忽略的,也都被視為個人私生活。現在同家會裡的男同志越來越多,讓男同志也開始把家庭、親子等事情視為公共議題來參與。」

同家會在一群拉媽、gay爸、年輕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成立,期望建立新時代的家庭價值,標誌出台灣同志運動裡一個值得紀念的里程碑。

※本新聞引自彩報2011.04.16《爭取同志建立家庭的權益,同家會正式成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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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相關連結: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   拉媽報  台灣性別人權協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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